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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  古城卫辉砥砺行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“依法治市”重普教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司法作为化解各种社会矛盾、冲突及民间纠纷的主要方法和渠道,

               不仅十分必要,而且具有十分重大的社会、政治意义。也正是从这个
               角度上看,切实保证司法权的依法、独立、公正行使,维持司法的公

               信力和权威性,对于推进国家的法治化建设进程,建设社会主义法治
               中国,促进社会的稳定、和谐与发展,更加具有现实意义。翻阅当时
               的工作日记,对当时司法工作所抓的一件件往事又重新展现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1998 年,我到卫辉市任职时,正值全市“依法治市”工作五年
               计划和我国“三五”普法工作五年计划实施的第三年,是“依法治市”
               工作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。根据新乡市委办〔1998〕30 号文件要求,

               4 月 20 至 26 日我指导卫辉市相关司法单位举办了为期一周的“依法
               治市”宣传活动。公、检、法、司四个宣传组 12 辆宣传车,政法干
               警 35 人,宣传版面 40 块,分别在卫辉市的平原、山区、丘陵等 16

               个乡(镇)300 多个村庄进行宣传。那次宣传共发放法制宣传单 3 万
               余份。同年在 7 月 7 日,召开了由乡(镇)、市直各单位主要领导参

               加的“依法治市”宣传月活动动员会议,当天出动 50 多辆宣传车,
               200 余名宣传人员,展开了声势浩大的法制宣传月活动。7 月 9 日,
               市委副书记、“依法治市”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曹祖温,我和市委常委、
               宣传部长高希顺,市司法局长、“依法治市”办公室主任张延森分别

               发表了重要电视讲话,自上而下全民发动,在全市展开“依法治市”
               工作。7 月 10 日,市四大班子领导、人武部、市直各单位和各乡(镇)

               的主要领导近 200 人在市委会议室举办“依法治国”“依法行政”专
               题法律讲座,专门到郑州聘请郑大法学院教授沈开学从三个方面讲授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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