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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 古城卫辉砥砺行
年开始,我在卫辉市创建了基本农田市、乡、村三级管护网络。1999
年将 36850 公顷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层层分解到各乡村,签订了目标责任
书,基本农田保护地块 1787 块,地块保护责任到人,并设立基本农田
保护三级标志。几年中,认真贯彻落实基本农田保护“八不准”规定,即:
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,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,不准买卖、流转
耕地违法建房,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,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
地建房,不准违反“一户一宅”规定占用耕地建房,不准非法出售占用
耕地建的房屋,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。在工作上牢记耕地是粮食
生产的命根子,政府的主体责任不推诿,完善土地执法监管体制机制,
坚决遏制土地违法行为,牢牢守住了耕地保护红线。
要想守住这条红线,土地执法是重要手段。在土地执法监察上,指
导土地管理局本着预防为主,预防和查处相结合的方针,坚持全程监督,
强化执法手段,加大查处力度,加强与公、检、法、监察等部门的联系
与配合,通过落实土地动态巡回检查责任制,完善具体实施方案,依法
对违反土地利用总规划、改变土地用途、未批先建、非法买卖、非法占地、
非法批地等案件进行查处。立案查处土地违法行为 50 起,配合法院执
行 2 起,有效地遏制了土地违法行为。并在全市开展无违法批地、无违
法管地和无违法用地的“三无乡(镇)”创建活动,每年有 10 个乡(镇)
进入“三无乡(镇)”行列,占 15 个农村乡(镇)的 66%。
土地开发整理是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重要途径。在我分管土地工作
的几年中,除抓规划、严管理、保红线外,还要求各乡(镇)利用废弃
的旧建筑所在地大力开展土地复耕整理。在 1998 年—2001 年这 4 年中,
卫辉市申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7 个,其中省级 1 个,新乡市级 2 个,县(市)
级 4 个,面积达 1277 余公顷。1998 年对 37 座砖瓦窑进行治理整顿,
逐窑落实复耕计划,复耕面积 86 公顷;1999 年,卫辉市唐庄镇仁里屯
村平坟 1000 多座,全年整理复耕土地 10 公顷;2000 年整理复耕土地
13 公顷,三年均实现耕地占补有余。有力地推动了卫辉市城市基础设施
建设,为卫辉市的经济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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