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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中肄业当农民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在汲县(卫辉)五中上学的时候,正是“文化大革命”兴起的时候,
                学校不能正常上课,经常组织游行。我到那里有个把月,就叫参加

                了一个叫“红卫兵毛泽东思想宣传队”,有臂章,臂章是在红布上
                印了一个黄色的“忠”字,手举着小红旗,上边印着“毛泽东思想
                宣传队”,兜里边装着“老三篇”(《为人民服务》《纪念白求恩》

                《愚公移山》),胸前戴着毛泽东头像纪念章。只要接到通知就得
                马上出发,不是到某机关,就是到某厂矿,还不断参加一些批斗会,

                批判所谓的走资派、批斗地富反坏右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在学校每天的生活很简单、很简朴,平时馒头都吃不上。有一天,
                我看到公社旁边供销社有个卖饭哩,一毛钱买个包子,自己眼馋得
                不行,有一次卖掉药之后,就赶快去买了一个肉包子,包子的肉馅

                也不是好肉,尽是皮,不过吃起来挺香的,感觉到真是美餐了一顿,
                感到舒服得很。自那时我就考虑到没钱不行,还是得多去挖药。就这

                样一直坚持到 1968 年 4 月,因为家庭极为困难了,还是缺粮户。什
                么叫缺粮户呢?当时分粮食,为了不让那些人口多劳力少的户饿着,
                国家有指示,要按人七劳三来分配。也就是说,生产队里所有要分

                的粮食,70% 按人口平均分配,30% 按工分平均分配。在年终决算
                时,把全生产队所种的粮食(包括红薯折成的口粮)按国家规定价,
                如红薯干每市斤五分钱,玉米每市斤一角钱,小麦每市斤一角二分

                钱……算出总价,然后算出总工分数,再算出每个工分折合多少钱,
                最后将每个户分得的粮食款和所挣的工分款相减,就算出了每个户的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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